零税率、免税、不征税
【辨析】零税率、免税、不征税的区别
类别 | 是否征税 | 进项 税额 | 销项 税额 | 放弃后重新申请间隔 | 可否开增值税普通发票 | 取得的收入可否税前扣除 |
零税率 | 是(税率为零) | 抵退转 | 零 | 36个月 | 可 | 可 |
免税 | 否(因为免征) | 转成本 | 变收入 | |||
不征税 | 否(因不在征收范围,如财政拨款、存款利息、保险赔偿金) | 变成本 | 无 | 无硬性规定 | 极特殊情况可以(如预付卡充值、销售自行开发房地产) | 不可 |
【拓展案例】甲企业申报的某科研开发项目得到当地地方政府的批准,并取得政府拨付的财政性项目专用资助资金200万元。假设该专项资金完全符合财政部对“不征税收入”的相关规定。
提问:
1.该项收入是否参与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
2.该项收入对应的支出是否享受加计扣除政策?
【解析】甲企业可以选择放弃“不征税”优惠,选择将该收入纳入企业所得税应税收入,与此同时,该笔收入产生的支出也可以享受加计扣除政策,这项改变带来所得税应税收入增加200万元,可税前扣除的费用增加200×(1+75%)=350万元,净减少应纳说所得额150万元,假设甲企业所得税税率25%,则为企业节税37.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