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零税率、免税、不征税

【辨析】零税率、免税、不征税的区别

类别

是否征税

进项

税额

销项

税额

放弃后重新申请间隔

可否开增值税普通发票

取得的收入可否税前扣除

零税率

是(税率为零)

抵退转

36个月

免税

否(因为免征)

转成本

变收入

不征税

否(因不在征收范围,如财政拨款、存款利息、保险赔偿金)

变成本

无硬性规定

极特殊情况可以(如预付卡充值、销售自行开发房地产)

不可

【拓展案例】甲企业申报的某科研开发项目得到当地地方政府的批准,并取得政府拨付的财政性项目专用资助资金200万元。假设该专项资金完全符合财政部对“不征税收入”的相关规定。

提问:

1.该项收入是否参与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

2.该项收入对应的支出是否享受加计扣除政策?

【解析】甲企业可以选择放弃“不征税”优惠,选择将该收入纳入企业所得税应税收入,与此同时,该笔收入产生的支出也可以享受加计扣除政策,这项改变带来所得税应税收入增加200万元,可税前扣除的费用增加200×(1+75%)=350万元,净减少应纳说所得额150万元,假设甲企业所得税税率25%,则为企业节税37.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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