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 税法与其他法律关系(P4-P6)
涉及税收征纳关系的法律规范,除税法本身直接在税收实体法、税收程序法、税收争讼法、税收处罚法中规定外,在某种情况下也援引一些其他法律。
(一)税法与宪法的关系:宪法是一国的根本大法,税法依据宪法的原则来制定。
【例题·单选题】下列法律中,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依照法律纳税的义务”的是()。(2009年)
A.《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B.《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
C.《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D.《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答案】A(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56条)
(二)税法与民法的关系:民法调整方法的主要特点是平等、等价、有偿;税法调整方法要采用命令、服从的方法。民法与税法不发生冲突时,税法不再另行规定;出现不一致时,一般按税法规定纳税(民事债务纠纷与税务纠纷程序不同,上一级税务机关复议后,不服后再按行政诉讼程序解决。税法概念找民法,如房产、非公住房等)
(三)税法与刑法的关系:调整范围不同,违反了税法,并不一定就是犯罪;但违反税法情节严重触及刑律者,将受刑事处罚。(范某某)
【例题·单选题】2009年2月,在下列法律中,明确用“逃避缴纳税款”取代“偷税”概念的是()。
A.《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56条
B.《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63条
C.《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01条
D.《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42条
(四)税法与行政法的关系:税法与行政法有着十分密切的联系,主要表现在税法具有行政法的一般特征;但税法又与一般行政法有所不同——税法具有经济分配的性质,并且经济利益由纳税人向国家无偿单向转移,这是一般行政法所不具备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