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分析题的命题方向和答题步骤
1.命题方向
破产法律制度(10分)
票据法律制度(10分)
物权法律制度和合同法律制度的结合(15分)
公司法律制度和证券法律制度的结合(15分)
2.答题步骤
对于案例分析题的答题步骤,我们以2020年第4个案例分析题第2个小问题为例进行说明。题目的要求是:甲公司董事长关于“公司董事和高管不应该作为共同被告”的主张是否成立?并说明理由。(本小题3分)
第一步,作出明确判断(1分)
第二步,说明理由(2分)
标准答案是:根据证券法律制度的规定,信息披露义务人虚假陈述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以及保荐人、承销的证券公司及其直接责任人员,应当与发行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1分),但是能够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除外(1分)。
解释:
考生可以对法律条文进行适当变通,但关键词必须交代清楚。如果考生写成“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董事、高管与信息披露义务人针对虚假陈述民事赔偿责任承担连带责任,除非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照样可以得到2分。
三种模式:
最 优:判断+条文+具体分析
推 荐:判断+条文
不得已:判断+具体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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