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营方式建造固定资产(自己买料、自己盖房)
特别提示:
企业为建造固定资产通过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而支付的土地出让金不计入在建工程成本,应确认为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
手写板1:
1.企业为建造固定资产准备的各种物资,应当按照实际支付的买价、运输费、保险费等相关税费作为实际成本。(“工程物资”)
2.盘亏、报废、毁损的工程物资,减去残料价值(原材料)以及保险公司、过失人等赔款(其他应收款)后的差额:(★★3种情形)(盘盈:原理相同)
(1)工程项目尚未完工的,计入或冲减工程项目的成本;
(2)工程项目已经完工的,计入当期营业外收入或营业外支出。
(3)非常原因(如:自然灾害等)造成的工程物资的盘亏、报废、毁损,直接计入营业外支出。
手写板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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