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纳税义务人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货物,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的单位和个人,为增值税纳税人。所称单位,是指企业、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军事单位、社会团体及其他单位。所称个人,是指个体工商户和其他个人。
2.增值税纳税人分为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分类的基本依据是纳税人的年应税销售额。对增值税纳税人进行分类,主要是为了适应纳税人经营管理规模差异大、财务核算水平不一的实际情况。分类管理有利于税务机关加强重点税源管理,简化小型企业的计算缴纳程序。
3.单位以承包、承租、挂靠方式经营的,承包人、承租人、挂靠人(以下统称承包人)以发包人、出租人、被挂靠人(以下统称发包人)名义对外经营并由发包人承担相关法律责任的,以该发包人为纳税人;否则以承包人为纳税人。
4.资管产品运营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以资管产品管理人为增值税纳税人。
(二)扣缴义务人
1.境外的单位或个人在境内销售应税劳务而在境内未设有经营机构的,其应纳税款以代理人为扣缴义务人;没有代理人的,以购买者为扣缴义务人。
2.境外单位或者个人在境内发生应税行为,在境内未设有经营机构的,以购买方为扣缴义务人,另有规定除外。
3.扣缴义务人按照下列公式计算应扣缴税额:
应扣缴税额=接受方支付的价款/(���+税率)×税率
(三)小规模纳税人的登记
1.小规模纳税人是指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在规定标准以下,并且会计核算不健全,不能按规定报送有关税务资料的增值税纳税人。
2.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具体认定标准为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500万元及以下。
3.年应税销售额,是指纳税人在连续不超过12个月或4个季度的经营期内累计应征增值税销售额,包括纳税申报销售额、稽查查补销售额、纳税评估调整销售额。
解释:
“纳税申报销售额”是指纳税人自行申报的全部应征增值税销售额,其中包括免税销售额和税务机关代开发票销售额。“稽查查补销售额”和“纳税评估调整销售额”计入查补税款申报当月(或当季)的销售额。
4.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有扣除项目的纳税人,其应税行为年销售额按未扣除之前的销售额计算。
5.纳税人偶然发生的销售无形资产、转让不动产的销售额,不计入应税行为年应税销售额。
以下各项中,应计入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认定标准的“年应税销售额”的有( )。(2012年)
A.免税销售额
B.稽查查补销售额
C.纳税评估调整销售额
D.税务机关代开发票销售额
【答案】ABCD
【解析】根据规定,一般纳税人认定标准的年应税销售额,是指纳税人在连续不超过12个月或4个季度的经营期内累计应征增值税销售额,包括纳税申报销售额(含税务机关代开发票销售额和免税销售额)、稽查查补销售额、纳税评估调整销售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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