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的概念与特征(★)
解释:
法是反映由一定物质生活条件所决定的统治阶级意志的,由国家制定或认可并得到国家强制力保证的,赋予社会关系参加者权利与义务的社会规范的总称。
1.法是由一定物质生活条件所决定的统治阶级意志的体现
(1)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作为上层建筑重要组成部分的法,是由法所处社会的经济基础即特定物质生活条件所决定的,因此,统治阶级不可能任意立法。
(2)法代表的是统治阶级的整体意志,而不是统治阶级中个别人或个别集团的意志。
(3)从现象层面认识法, 法是被奉为法律的国家意志。从本质层面认识法,法是统治阶级意志的体现。 这是对法本质认识的第一层次,法所反映的统治阶级意志受到物质生活条件的制约,这是对法本质的更深层次的认识。
2.法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的行为规范
“制定”:即有权国家机关根据调整社会关系和规范人的行为的需要,依照一定程序创制新的法律规范。
“认可”:即由国家权力确认某种社会上已经通行的规则具有法律效力,这些规则可能来源于习惯、教义或礼仪等。
3.法是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行为规范
(1)法与其他类型的社会规范的不同在于,法是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国家强制力由军队、警察、监狱等国家机构作为支持。
(2)法具有国家强制性并不意味着法律规范的实施都是依靠国家强制而实现,也不等于国家强制力是保证法律实施的唯一力量。事实上,法律的实施主要依赖于社会主体的自觉遵守和执行。
4.法是调整人的行为和社会关系的行为规范
提示:
法律规范与道德规范
(1)法律规范与道德规范的调整范围相互交叉、相互包容。
(2)法律属于社会制度的范畴,道德属于社会意识形态的范畴;
(3)法律规范的主要内容是权利与义务,并且强调两者之间的平衡,道德则强调对他人、对社会集体履行义务、承担责任;
(4)法律规范是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而道德规范则主要依靠社会舆论、人的内心信念以及宣传教育等手段来实现。
5.法是确定社会关系参加者的权利和义务的规范
(1)权利和义务是法调整社会关系参加者行为的基本表达形式。
(2)法律所规定的权利义务不仅指个人、组织(法人和其他组织)及国家(作为普通法律主体)的权利和义务,还包括国家机关及其公职人员在依法执行公务时所行使的职权和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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