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仲裁协议的效力是什么?

老师您好,请问仲裁协议的效力是什么意思?当事人对仲裁协议的效力有异议怎么理解

仲裁 2020-08-14 18:45:05

问题来源:

4.仲裁协议的独立性

仲裁协议独立存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或无效,不影响仲裁协议的效力。

5.仲裁协议效力争议的解决

1)当事人对仲裁协议的效力有异议的,可以请求仲裁委员会作出决定或者请求人民法院作出裁定。一方请求仲裁委员会作出决定,另一方请求人民法院作出裁定的,由人民法院裁定。

2)当事人对仲裁协议的效力有异议的,应当在仲裁庭首次开庭前提出

6.隐瞒仲裁协议起诉

当事人达成仲裁协议,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未声明有仲裁协议,人民法院受理后,另一方在首次开庭前提交仲裁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驳回起诉,但仲裁协议无效的除外;另一方在首次开庭前未对人民法院受理该案提出异议的,视为放弃仲裁协议,人民法院应当继续审理。

仲裁协议的效力

事项

对仲裁协议的影响

并非合同、财产权益纠纷

仲裁协议无效

未采用书面形式

仲裁协议无效

纠纷前/后达成仲裁协议/条款

无影响

没有选定仲裁委员会,未达成补充协议

仲裁协议无效

主合同解除、变更、终止无效

无影响

未在仲裁庭首次开庭前提出效力异议

视为仲裁协议有效,仲裁庭继续审理

一方隐瞒仲裁协议起诉,另一方未在法院首次开庭前提出异议

视为放弃仲裁协议,法院继续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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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老师

2020-08-15 15:51:09 846人浏览

勤奋可爱的学员,你好:

仲裁协议的效力,指的是仲裁协议有效,还是无效。

比如甲乙签订了仲裁协议,甲认为是乙胁迫自己签订的,仲裁协议无效;乙认为仲裁协议有效,这就是当事人对仲裁协议的效力有异议。

每天努力,就会看到不一样的自己,加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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