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续加工的应税品和直接出售的应怎样算消费税
我知道应税的在移送中不征税那后续出售的时候怎么算他的消费税,委托加工物资直接出售了又是怎样的麻烦老师完整过程仔细讲解一下
问题来源:
正确答案:A,B,C,D
答案分析:纳税人自产自用的应税消费品,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的,不缴纳消费税;凡用于其他方面的,于移送使用时缴纳消费税。
金老师
2023-05-08 17:41:29 3704人浏览
对于应税消费品的来源不同,处理有所不同,分为以下几个方面:
1.自产的应税消费品:
(1)企业自产的应税消费品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的,移送时不缴纳消费税,待生产出的应税消费品出售时缴纳消费税。
(2)企业自产的应税消费品直接出售的,应按不含增值税的销售价格缴纳消费税
(3)企业自产的应税消费品用于连续生产非应税消费品的或者用于其他方面的,移送时缴纳消费税,计税价格先找同类价,没有同类价的组价计算。
2.外购的应税消费品
(1)外购应税消费品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的,移送时不缴纳消费税,待生产出的应税消费品出售时缴纳消费税,同时可以按生产领用量扣除外购应税消费品已纳消费税(有范围限制,具体范围详见轻一304页)
(2)外购的应税再出售的,不缴纳消费税
(3)企业外购的应税消费品用于连续生产非应税消费品的或者用于其他方面的,不缴纳消费税
特例:对自己不生产应税消费品,而只是购进后再销售应税消费品的工业企业,其销售的高档化妆品、鞭炮、焰火和珠宝、玉石,凡不能构成最终消费品直接进入消费品市场,而需进一步生产加工的,应当征收消费税,同时允许扣除上述外购应税消费品的已纳税款。
3.委托加工收回的应税消费品
(1)委托加工收回的应税消费品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的,移送时不缴纳消费税,待生产出的应税消费品出售时缴纳消费税,同时可以按生产领用量扣除委托加工收回时的已纳消费税(有范围限制,具体范围详见轻一304页)
(2)委托加工收回后,委托方将收回的应税消费品, 以不高于受托方的计税价格出售的,为直接出售,不再缴纳消费税;委托方以高于受托方的计税价格出售的,不属于直接出售,需按照规定申报缴纳消费税,在计税时准予扣除受托方已代收代缴的消费税(无范围限制)
(3)委托加工收回的应税消费品用于连续生产非应税消费品的或者用于其他方面的,不缴纳消费税
您理解下~希望可以帮助到您~
相关答疑
-
2024-04-21
-
2024-04-02
-
2024-03-24
-
2024-03-21
-
2024-03-16
您可能感兴趣的初级会计试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