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东奥会计在线> 财会答疑> 初级会计职称 > 经济法基础 > 答疑详情

组成计税价格中为何会用到10吨?


自产自用应纳消费税的计算 2022-03-10 13:21:32

问题来源:

【案例3某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将10吨自产白酒馈赠客户,已知该企业没有同类消费品的销售价格,该批白酒的成本为10万元,成本利润率为10%,该批白酒适用的消费税税率为20%0.5/500克。

【答案】将自产应税消费品用于馈赠的,视同销售,于移送时缴纳消费税。由于没有同类消费品的销售价格,采用组成计税价格计算。

1)组成计税价格=100000×1+10%)+10×2000×0.5÷1-20%)=150000(元)

2)应纳消费税=150000×20+2000×0.5×10=40000(元)。

3)增值税销项税额=150000×13%=19500(元)。

查看完整问题

林老师

2022-03-11 08:01:32 680人浏览

尊敬的学员,您好:

组成计税价格是包括消费税的,实行复合计税的应税消费品,消费税中也包括从量计征的消费税。白酒实行复合计税,所以组成计税价格中包括从量计征的消费税。下面推导的是实行复合计税的应税消费品的组成本计税价:

组成计税价格=成本+利润+消费税

组成计税价格=成本+利润+从量计征的消费税+从价计征的消费税

组成计税价格=成本+利润+(自产自用数量×消费税定额税率)+组成计税价格*消费税比例税率

组成计税价格-组成计税价格*消费税比例税率=成本+利润+(自产自用数量×消费税定额税率)

组成计税价格*(1-消费税比例税率)=成本*(1+成本利润率)+(自产自用数量×消费税定额税率)

组成计税价格=[成本*(1+成本利润率)+(自产自用数量×消费税定额税率)]/(1-消费税比例税率)

每天努力,就会看到不一样的自己,加油!

有帮助(7) 答案有问题?

我们已经收到您的反馈

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