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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益性捐赠的50为什么不需要调

企业所得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2024-05-18 15:53:07

问题来源:

4.计算甲公司2021年度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的下列算式中,正确的是(  )。
A、350-8.1-18+(20+30+5-350×12%)-130-71.75=135.15(万元)
B、350-12.81-50+5=292.19(万元)
C、350-12.81-50+5-130=162.19(万元)
D、350-50-18+(20+30+5-350×12%)-71.75-32+6=197.25(万元)

正确答案:B

答案分析:(1)企业缴纳的增值税、企业所得税,以及向投资者支付的股息、红利,在计算利润总额时不能扣除,税会无差异,不需要纳税调整。(2)甲公司2021年度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350(利润总额)-12.81(国债利息收入)-50(地方政府债券利息收入)+5(直接捐赠支出)=292.19(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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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老师

2024-05-18 16:09:30 346人浏览

勤奋刻苦的同学,您好:

对于企业发生的公益性捐赠,要区分两种情形:

1)向目标脱贫地区的扶贫捐赠支出:

可以全额据实扣除,不需要和扣除限额进行比较,不占用扣除限额,不涉及纳税调整。

所以,业务3中用于目标脱贫地区的扶贫捐赠支出30万元,可以全额据实扣除,不涉及纳税调整。

2)其他公益性捐赠:

是指目标脱贫地区的扶贫捐赠支出以外的其他公益性捐赠,限额扣除(即年度会计利润总额×12%),需要将其实际发生额与扣除限额进行比较:没有超过扣除限额,按实际发生额扣除;超过扣除限额,只能按限额扣除,未得到扣除的部分需要纳税调增。

业务3中其他公益性捐赠支出为20万元,限额扣除。扣除限额为42万元,由于20万元未超限,可以全额扣除。所以,也不涉及纳税调整。

因此,业务3中公益捐赠50万元不需要调整。

希望能够帮助到您 ~~~祝您轻松过关!

每天努力,就会看到不一样的自己,加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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