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来源:
考点21:偶然所得(★★)(P226、236、237)
1.征税范围
(1)偶然所得,是指个人得奖、中奖、中彩以及其他偶然性质的所得。
(2)个人为单位或他人提供担保获得收入,按照“偶然所得”项目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3)房屋产权所有人将房屋产权无偿赠与他人
具体情形 |
税务处理 |
房屋产权所有人将房屋产权无偿赠与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 |
对当事双方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
房屋产权所有人将房屋产权无偿赠与对其承担直接抚养或者赡养义务的抚养人或者赡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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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产权所有人死亡,依法取得房屋产权的法定继承人、遗嘱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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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产权所有人将房屋产权无偿赠与他人,不存在上述3项情形的 |
受赠人因无偿受赠房屋取得的受赠收入,按照“偶然所得”项目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
(4)“附奖赠”
具体情形 |
税务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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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在业务宣传、广告等活动中,随机向本单位以外的个人赠送礼品(包括网络红包),以及企业在年会、座谈会、庆典以及其他活动中向本单位以外的个人赠送礼品,个人取得的礼品收入 |
一般情形 |
按照“偶然所得”项目计税 |
企业赠送的具有价格折扣或折让性质的消费券、代金券、抵用券、优惠券等礼品 |
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
续表
具体情况 |
税务处理 |
企业通过价格折扣、折让方式向个人销售商品(产品)和提供服务 |
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
企业在向个人销售商品(产品)和提供服务的同时给予赠品(如通信企业对个人购买手机赠送话费、入网费,或者购话费赠手机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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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对累积消费达到一定额度的个人按消费积分反馈礼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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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对累积消费达到一定额度的顾客,给予额外抽奖机会,个人的获奖所得 |
按照“偶然所得”项目计税 |
2.免税的偶然所得
(1)个人取得单张有奖发票奖金所得不超过800元的(含800元),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超过800元的,应全额按照“偶然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
(2)对个人购买福利彩票、体育彩票,一次中奖收入在1万元以下的(含1万元)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超过1万元的,全额征收个人所得税。
(3)个人举报、协查各种违法、犯罪行为而获得的奖金,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3.按次计算,以每次取得该项收入为一次。
4.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20%
=每次收入额×20%
董老师
2022-07-08 10:42:45 1437人浏览
担保也是可以获得收入的同学,比如说两人进行交易,但是受让方不信任出让方,这时出让方就找到了可以让受让方信服的提供担保的人,但是提供担保是需要承担风险的,所以人家不可能白给你担保,这时出让方为了促成交易可能就会给担保人一些担保费,这里您理解一下考试可以判断就可以了哈~~
希望可以帮助到您,有问题欢迎继续交流~~
每天努力,就会看到不一样的自己,加油!相关答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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