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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选项不懂怎么理解?

不应该是羊毛出在羊身上吗?为什么要选b?b的抽奖机会不就是需要去消费然后达到额度才可以抽奖的吗?

偶然所得 2024-04-06 16:10:56

问题来源:

根据个人所得税法律制度的规定,甲公司员工张某取得的下列收益中,应按“偶然所得”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的有(  )。
A、为孙某提供担保获得收入3000元
B、在乙商场累积消费达到规定额度获得额外抽奖机会抽中手机一部
C、在丙公司业务宣传活动中取得随机赠送的耳机一副
D、取得房屋转租收入10000元

正确答案:A,B,C

答案分析:选项D:按“财产租赁所得”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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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老师

2024-04-07 10:17:26 433人浏览

哈喽!努力学习的小天使:

您可以这样简单理解:对于达到额度获得抽奖机会,张某是有可能抽中,有可能没有抽中的,是具有偶然性的,因此这个所得要作为偶然所得计算缴纳个税。

如果说达到一定额度直接换一个手机,这里是必然的,不具有偶然性,此时是羊毛出在羊身上的,不需要计算缴纳个税。

希望可以帮助到您O(∩_∩)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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