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期收款合同约定
分析收款,销售a型设备一台含增值税,价款216万,合同约定当月收取50%夏款,次年4月在收取50%价款。 这个按照合同约定不应该是全部都收完了吗?为什么A选张总216*50%,我觉得是216也全部收完了。
问题来源:
正确答案:A
答案分析:(1)纳税人采取赊销和分期收款方式销售货物,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书面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当天,无书面合同的或者书面合同没有约定收款日期的,为货物发出的当天;在本题中,分期收款方式销售A型设备约定了收款日期,应以不含增值税的本月应收金额为计税销售额。(2)采取预收货款方式销售货物,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货物发出的当天,但生产销售生产工期超过12个月的大型机械设备、船舶、飞机等货物,为收到预收款或书面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的当天;在本题中,B型设备的生产工期为18个月,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应为收到预收款的当天或书面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的当天。
王老师
2022-01-24 05:25:37 1019人浏览
哈喽!努力学习的小天使:
您对政策理解的有些偏差,分期收款方式销售货物,按照合同约定的收款时间确认纳税义务,合同约定当月收取50%的货款,那么只有50%的这部分在当月发生纳税义务;剩下的50%在次年4月收取,那么剩下的50%就在次年4月发生纳税义务。本题问当月确认的销项税额,所以要乘以50%。
每个努力学习的小天使都会有收获的,加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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