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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得土地使用权不用缴纳契税吗?为何C选项0正确?

土地增值税计税依据城市维护建设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2022-07-18 15:50:57

问题来源:

位于县城的某房地产开发企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在当地开发建造普通标准住宅,2015年6月取得土地使用权支付金额1000万元、缴纳相关税费40万元,发生房地产开发成本1100万元,另发生利息支出80万元(含加罚利息10万元),该利息支出能够按转让房地产项目计算分摊并能提供银行贷款证明。2021年5月将开发的房地产全部销售,取得不含增值税销售收入3000万元并签订产权转移书据。
已知:其他房地产开发费用的扣除比例为5%,该企业转让不动产选择简易计税办法,适用的增值税征收率为5%,当地契税的税率为3%。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回答下列问题。

1.关于该房地产开发企业转让房地产的行为,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

A、应纳增值税=3000×5%=150(万元)

B、应纳城建税=3000×5%×7%=10.5(万元)

C、应纳契税为0

D、应纳教育费附加=3000×5%×3%=4.5(万元)

正确答案:B

答案分析:选项B:纳税人所在地区在县城的,城建税税率为5%,所以应纳城建税=3000×5%×5%=7.5(万元)。选项C:契税由权属的承受人(购买方)缴纳,该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方)不缴纳契税,所以选项C正确。

2.该房地产开发企业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准予扣除的是(  )。

A、增值税

B、印花税

C、城建税

D、土地增值税

正确答案:B,C,D

答案分析:企业发生的除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以外的各项税金及附加,允许在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

3.该房地产开发企业在计算土地增值税时准予扣除的项目包括(  )。

A、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1040万元

B、房地产开发成本1100万元

C、加罚利息10万元

D、按照“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和“房地产开发成本”加计扣除20%

正确答案:A,B,D

答案分析:选项C:加罚的利息不能在计算土地增值税时扣除。

4.该房地产开发企业在计算土地增值税时准予扣除的房地产开发费用,下列计算正确的是(  )。

A、80-10+(1000+40+1100)×5%=177(万元)

B、80+(1000+40+1100)×5%=187(万元)

C、80-10=70(万元)

D、80-10+(1000+1100)×5%=175(万元)

正确答案:A

答案分析:(1)财务费用中的利息支出,凡能够按转让房地产项目计算分摊并提供金融机构证明的,允许据实扣除,但最高不能超过按商业银行同类同期贷款利率计算的金额;(2)对于加罚的利息不允许扣除;(3)其他房地产开发费用,按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与房地产开发成本金额之和的5%以内计算扣除。(4)计算公式:允许扣除的房地产开发费用=利息+(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房地产开发成本)×5%以内。所以准予扣除的房地产开发费用=80-10+(1000+40+1100)×5%=177(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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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臧老师

2022-07-19 10:09:57 1216人浏览

尊敬的学员,您好:

学员注意题目的问法:关于该房地产开发企业转让房地产的行为,

契税是由承受方缴纳的,在转让房地产的这个行为中,该房地产开发企业是不缴纳契税的,所以契税为0是对的;

取得土地使用权时是需要缴纳契税的,但是本题没问那个,本题问的是站在转让方角度看交什么税,所以契税是0,您再回看理解下~~

您再理解一下,如有其他疑问欢迎继续交流,加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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