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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土地使用税要交几次?

如果我有一个房已经交过了,然后我出租,出租次月还交一次吗

城镇土地使用税征收管理 2022-04-16 22:43:06

问题来源:

4.征收管理

1)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情形

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纳税人购置新建商品房

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次月起

纳税人购置存量房

自办理房屋权属转移、变更登记手续,房地产权属登记机关签发房屋权属证书之次月起

纳税人出租、出借房产

交付出租、出借房产之次月起

以出让或转让方式

有偿取得土地使用权的

应由受让方从合同约定交付土地时间的次月起

合同未约定交付土地时间的,由受让方从合同签订的次月起

纳税人新征用的耕地

自批准征用之日起1年时

纳税人新征用的非耕地

自批准征用次月起

 

2)纳税地点

城镇土地使用税在土地所在地缴纳。

纳税人使用的土地不属于同一省、自治区、直辖市管辖的,由纳税人分别向土地所在地税务机关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在同一省、自治区、直辖市管辖范围内,纳税人跨地区使用的土地,其纳税地点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局确定。

3)纳税期限:按年计算,分期缴纳,具体纳税期限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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汪老师

2022-04-17 17:28:06 687人浏览

城镇土地使用税实行按年计算、分期缴纳的征收方法,具体纳税期限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

您这个房子如果已经交过城镇土地使用税了,那么现在再出租就不需要交了,如果再出租还交就重复了。

如果这个房子原来是免税的,后来出租不再免税,交付出租次月起开始交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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