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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对记载事项和任意记载事项的区别是什么?

都包括什么?可以举例吗?谢谢老师

支票的出票 2022-04-16 11:52:41

问题来源:

3.A公司在该支票上记载的“违约金10万元”字样属于(  )。
A、任意记载事项
B、相对记载事项
C、必须记载事项
D、记载不产生票据法上效力的事项

正确答案:D

答案分析:票据上的记载事项分为必须记载事项、相对记载事项、任意记载事项(如记载“不得转让”字样)和记载不产生票据法上效力的事项(如签发支票的原因、相关交易的合同号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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裴老师

2022-04-17 06:35:41 1111人浏览

哈喽!努力学习的小天使:

相对记载事项(如未记载,适用法律推定,不导致支票无效)

(1)支票上未记载付款地的,付款人的营业场所为付款地。

(2)支票上未记载出票地的,出票人的营业场所、住所或者经常居住地为出票地。

任意记载事项(当事人自行选择是否记载,不记载时不影响票据效力,记载时则产生票据效力)
如背书人记载“不得转让”字样。

每天努力,就会看到不一样的自己,加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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