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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未提前一月通知解约,是否需支付一月赔偿?

劳动合同解除和终止的经济补偿 2024-04-06 23:45:34

问题来源:

3.甲公司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向韩某支付的经济补偿为(  )。
A、24000元
B、18000元
C、12000元
D、15000元

正确答案:B

答案分析:(1)工作年限:韩某在甲公司工作2年零8个月,工作年限应为3年。(2)甲公司应当向韩某支付的经济补偿金=工作年限×月工资=3×6000=18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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乔老师

2024-04-07 20:20:37 106人浏览

尊敬的学员您好:

   根据劳动法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只有在符合特定条件(如劳动者患病或非因工负伤、不能胜任工作等)且用人单位未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会涉及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提前一个月通知,和一个月工资的赔偿,二选一即可解除劳动合同。

而本题“甲公司提出并与韩某协商解除劳动合同”,说明不是上述“特定情形”,所以不用额外再加1个月赔偿。


每天努力,就会看到不一样的自己,加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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