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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索权、再追索权

支票付款 2022-04-17 19:36:17

问题来源:

【提示一下】

用于支取现金的支票仅限于收款人向付款人提示付款,不得委托开户银行收款。

2.付款

1)持票人依法按期提示付款,出票人在付款人处的存款足以支付支票金额时, 付款人应当在见票当日足额付款。

2)支票持票人超过提示付款期限提示付款的:

付款人可以不予付款;

出票人仍应对持票人承担票据责任;

持票人丧失对出票人以外其他前手的追索权(出票人以外其他前手不再对持票人承担票据责任)。

3)支票持票人对出票人的票据权利,自出票日起6个月内 不行使而消灭。

查看完整问题

蔡老师

2022-04-18 14:02:17 1177人浏览

勤奋刻苦的同学,您好:

持票人对一般前手的首次追索权 ,自被拒绝承兑或者被拒绝付款之日起6个月;持票人对一般前手的再追索权,自清偿日或者被提起诉讼之日起3个月。

希望可以帮助到您O(∩_∩)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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