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东奥会计在线> 财会答疑> CMA > 财务规划、绩效与分析 > 答疑详情

权益法下发放股利为何是投资金额减少?

为什么说权益法下发放股利是投资金额的减少,但是实际做账的时候却记为:借:长期股权投资-B 贷:投资收益

投资性资产 2021-11-18 09:43:01

问题来源:

小贴士

在公允价值(成本)法(持股20%以下)中,发放股利是投资收益。

在权益法(持股20%50%)中,发放股利是投资金额的减少,不是投资收益。

权益法下投资的公允价值的变动不做调整。

查看完整问题

何老师

2021-11-19 04:23:01 628人浏览

哈喽!努力学习的小天使:

您的分录是错误的。

投资金额就是企业购买被投资企业权益时的资金,在资产负债表中记录投资金额的科目是长期股权投资。您的分录是错误的,宣告发放股利的会计分录是:

借:现金

贷:长期股权投资

长期股权投资是资产类科目,在贷方意味着减少,也就是在权益发下发放现金股利是投资金额的减少。

明天的你会感激现在拼命的自己,加油!
有帮助(4) 答案有问题?
辅导课程
辅导图书

我们已经收到您的反馈

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