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往来款项会计科目及关联方区分详解

往来款项是对应的会计科目是:应付账款,应收账款?往来款项需要对关联方和非关联方进行区分吗?

账务处理 2022-08-04 09:27:55

邹冬梅

2022-08-04 14:52:06 4422人浏览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一百零九条对《企业所得税法》第四十一条所称关联方进行界定。关联方是指与企业有下列关联关系之一的企业、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一)在资金、经营、购销等方面存在直接或者间接的控制关系;(二)直接或者间接地同为第三者控制;(三)在利益上具有相关联的其他关系。 预付账款、应收账款、预收账款、应付账款科目核算内容为关联交易产生的往来;其他应收款和其他应付款科目核算内容为关联交易以外的往来。对关联方往来,使用客户、供应商辅助核算,以便后续账务核对。往来核算的企业名称用全称,切忌用简称代替,以免造成多头挂账甚至串户。定期进行关联方往来账务核对,对账单签字确认存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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