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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体户公户与个人财产如何划分?

老师,你好!个体户用公户进行往来,无法分清的情况下,只核算40%,是么?

个体工商户涉税解析 2023-10-13 18:41:37

问题来源:

《个体工商户条例》
第八条 申请登记为个体工商户,应当向经营场所所在地登记机关申请注册登记。申请人应当提交登记申请书、身份证明和经营场所证明。
携带材料
1.身份证(照片1寸1张,地区差异)
2.注册地址信息(租赁合同)
3.设立登记申请书(工商所领取)
个体工商户开业登记申请书
名称
备选名称(请选用不同字号)
1.
2.
经营者
姓名
性别
照片粘贴处
身份证号码
住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政治面貌
民族
文化程度
职业状况
组成形式
个人经营
家庭经营
参加经营的家庭成员姓名及身份证号码
经营范围
经营场所
从业人员
           (人)
资金数额
(万元)
本人依据《个体工商户条例》申请登记为个体工商户,提交文件材料真实有效,谨对真实性承担责任。    
                                                                    经营者签名:
拿到营业资质后还有哪些工作?
刻章公章、财务章、发票章、人名章
个体户开设公户
查看完整问题

邹老师

2023-10-13 18:45:47 747人浏览


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活动中,应当分别核算生产经营费用和个人、家庭费用。对于生产经营与个人、家庭生活混用难以分清的费用,其40%视为与生产经营有关费用,准予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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