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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润总额计算为何不包括实发工资?工资已计入成本?

企业所得税基础知识 2025-01-10 09:57:47

问题来源:

(13)【综合案例】20×4年4月,宏达纸业有限公司进行20×3年度企业所得税年度汇算清缴工作。该公司为居民企业,资产总额6000万元,20×3年境内经营业务如下:
①取得销售(营业)收入3000万元;
②销售成本1800万元;
③发生销售费用650万元(其中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480万元),管理费用480万元(其中业务招待费15万元、新技术的研究开发费用为50万元),财务费用60万元;
④税金及附加50万元;
⑤营业外收入80万元,营业外支出50万元(含通过公益性社会团体向贫困山区捐款30万元,支付税收滞纳金5万元);
⑥取得连续12个月以上的权益性投资收益34万元;
⑦计入成本、费用中的实发工资总额160万元,拨缴职工工会经费3万元,支出职工福利费25万元、职工教育经费8万元。
该公司20×3年已预缴了企业所得税40万元。
要求:计算宏达纸业有限公司20×3年应补(退)的企业所得税税额。
【解析】第一步:计算利润总额
利润总额=3000-1800-650-480-60-50+80-50+34=24万元
第二步:计算纳税调整增加额
✓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扣除限额=3000×15%=450万元,480>450,
因此,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调增所得额=480-450=30万元
✓业务招待费扣除限额①3000×5‰=15万元,
业务招待费扣除限额②15×60%=9万元,按9万元税前扣除。
因此,业务招待费调增所得额=15-9=6万元
✓捐赠支出扣除限额=24×12%=2.88万元,30>2.88
因此,捐赠支出调增所得额=30-2.88=27.12万元
✓支付的税收滞纳金调增所得额=5万元
✓工会经费扣除限额=160×2%=3.2万元,3<3.2,
因此,工会经费无需调增。
✓职工福利费扣除限额=160×14%=22.4万元,25>22.4,
因此,职工福利费应调增所得额=25-22.4=2.6万元
✓职工教育经费扣除限额=160×8%=12.8万元,8<12.8,
因此职工教育经费无需调增。
纳税调整增加额=30+6+27.12+5+2.6=70.72万元
第三步,计算纳税调整减少额。
✓研发费用支出额50万元,因此研发费用调减所得额
=50×100%=50万元
✓权益性投资收益调减所得额=34万元
纳税调整减少额=50+34=84万元
第四步,计算应纳税所得额。
20×3年应纳税所得额=24+70.72-84=10.72万元
第五步,计算应纳所得税额。
20×3年应纳所得税额=10.72×25%=2.68万元
宏达纸业有限公司20×3年应退企业所得税税额
=40-2.68=37.3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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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老师

2025-01-10 11:32:50 161人浏览

您好

利润总额计算时所有成本费用都包括了,工资已经计提在相应的成本费用中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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