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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发生时间如何确定?

如果合同约定7月收到代销清单并支付货款,纳税义务就是7月,若没有约定,5月初收到代销清单的时候就发生纳税义务,是吗?


其他知识点 2024-03-28 11:26:30

问题来源: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二十七条规定:纳税人、扣缴义务人不能按期办理纳税申报或者报送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的,经税务机关核准,可以延期申报。第三十一条规定:纳税人因有特殊困难,不能按期缴纳税款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批准,可以延期缴纳税款,但是最长不得超过三个月。

什么是特殊困难?申请延期缴纳税款的条件主要有以下两种情况:一是因不可抗力,导致纳税人发生较大损失,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受到较大影响的;二是当期货币资金在扣除应付职工工资、社会保险费后,不足以缴纳税款的。纳税人有上述情形之一的,属于《税收征管法》第三十一条所称特殊困难,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延期缴纳税款。

延迟纳税的好处,企业相当于享受到一笔相当于无息贷款的资金。

(财税〔201636号)附件1《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第45条规定,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

(一)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并收讫销售款项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项凭据的当天;先开具发票的,为开具发票的当天。

1.收讫销售款项(提供建设应税服务)

2.取得索取销售款凭据

3.开具发票

十二.货物常使用纳税义务发生时点判定

直接收款方式

收到销售款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凭据的当天(不考虑是否发货)

赊销方式

分期收款

签合同的,为合同约定收款的当天,无合同的或有合同没有约定,发货当天

预收货款方式

为货物发出的当天

委托代销方式

①收到代销单位的代销清单的当天

②收到全部或者部分货款的当天

③发出代销货物满180天的当天

基本案情
 3月初铭山小家电制造厂与商场签订委托代销小家电协议,不含税价款500万元,增值税税率13%,按行业规则,该批商品需要在销售完3个月之后才能回款,5月初,商场将小家电代销清单交给铭山公司,货款7月末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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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老师

2024-03-28 11:53:00 448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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