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来源:
五、时间总结:
①增量留抵税额退税时间
大、中、小、微型都是自2022年4月纳税申报期开始
②存量留抵退税时间
√微型企业自2022年4月申报期起
√小型企业自2022年5月申报期起
√制造等中型企业自2022年7月申报期起(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7号,将中型企业调整为自2022年5月纳税申报期起)
√制造等大型企业自2022年10月申报期起(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19号,将时间调整为自2022年6月纳税申报所属期起)
综合案例1:
某企业为微型企业,2019年3月底留抵税额为0。2022年3月底留抵税额为60万元,假设该企业进项构成比例为90%。如果该企业满足退税条件,则该企业可以在4月份纳税申报期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退还期末留抵退税60*0.9=54万。
因该企业2019年3月底留抵税额为0,故不能享受存量留抵税额退税。
综合案例2:
某企业为小型企业,2019年3月底留抵税额为50万元。2022年3月底留抵税额为60万元,假设该企业2019年4月至2022年3月及4月进项构成比例为90%。如果该企业满足退税条件,
①该企业可以在4月份纳税申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退还3月期末增量留抵退税(60-50)*0.9=9万元。税务机关退还9万后,留抵税额为51万。
②如果该企业5月收到了9万元退税款,则企业5月的期末留抵税额应从60万调减为51万。
③小型企业申请存量留抵退税时间是自2022年5月申报期起.该企业为小型企业,故企业5月申报期可继续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退还存量留抵税额,存量的判断依据为2019年3月末数据50万元与2022年5月留抵税额51万元,按孰小原则确定,即51万元>50万元,故存量留抵税额为50万元,可申请的存量留抵退税额50*0.9=45万元。
④6月收到45万元的退税款后,6月份期末留抵税额则为51-45=6万元。
胡老师
2024-05-21 10:56:42 383人浏览
同学您好,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39号)和《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明确部分先进制造业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84号)的规定,增量留抵税额,是指与2019年3月底相比新增加的期末留抵税额。
增量留抵税额,是指与2019年3月底相比新增加的期末留抵税额。增值税增量留底退税要满足的一个重要条件是:自2019年4月税款所属期起,连续六个月(按季纳税的,连续两个季度)增量留抵税额均大于零,且第六个月增量留抵税额不低于50万元。也就是说只要连续6个月,每个月增量留抵税额都大于0,且第6个月的增量留抵税额≥50万元,就是满足条件的,但凡中间有一个月增量留抵税额没有大于0,就不能构成一个连续期,就得从下一个增量留抵税额大于0的月份开始重新计时了。
留抵税额是纳税人在计算应纳税额时,如果出现当期销项税额小于当期进项税额,不足抵扣的部分,可以结转导读下期继续抵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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