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捐赠物资税前扣除逻辑是什么?

老师请问 捐赠物资允许税前扣除,这个逻辑可以解释下吗?我捐赠物资了,我记账是 借管理费用 贷物资。费用类科目在税钱本来就减掉了,请问为什么还说允许税前扣除呐

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 2022-08-25 08:36:33

邹冬梅

2022-08-25 08:49:19 1497人浏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一条、五十二条和五十三条,企业通过公益性社会组织或者县级(含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用于符合法律法规的慈善活动、公益事业的捐赠支出,不超过年度利润总额的12%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年度利润总额12%的部分,准予结转以后三年内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年度利润总额,是指企业依照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计算的年度会计利润。) 对外捐赠现金、银行存款等: 借:营业外支出 贷:库存现金/银行存款 对外捐赠商品,按照视同销售进行账务处理: 借:营业外支出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库存商品 在企业所得税年度汇算清缴时,就税法和会计准则存在差异的部分进行调整,将会计准则下的利润调整为应纳税所得额,所以符合税法规定的捐赠部分是可以税前扣除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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