邹冬梅
2022-08-25 10:02:36 3581人浏览
在填写企业所得税年度汇算申报表时会体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一条、五十二条和五十三条,企业通过公益性社会组织或者县级(含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用于符合法律法规的慈善活动、公益事业的捐赠支出,不超过年度利润总额的12%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年度利润总额12%的部分,准予结转以后三年内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A102010一般企业成本支出明细表
A105070捐赠支出及纳税调整明细表
所得税年度申报表填表说明您可以看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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