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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5)的不动产转让里为什么没有扣除进项税啊

就是用销项减进项,再减预缴。为什么没有减掉1210的进项目呢

增值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2024-10-13 21:20:23

问题来源:

6.甲公司应向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实际申报缴纳的增值税为(  )万元。
A、1501.11
B、1791.27
C、1435.11
D、1449.73

正确答案:D

答案分析:业务(1)当月销项税额=1400÷(1+9%)×9%=115.60(万元)。
业务(2)当月销项税额=3000÷(1+9%)×9%=247.71(万元)。
业务(2)可抵扣的进项税额=200÷(1+1%)×1%=1.98(万元)。
业务(3)当月应纳增值税税额=(4000-1500)÷(1+3%)×3%=72.82(万元)。
业务(4)当月应确认的销项税额=(50+6)÷(1+9%)×9%=4.62(万元)。
业务(5)当月应确认的销项税额=16500÷(1+9%)×9%=1362.39(万元)。
甲公司应向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实际申报缴纳的增值税=115.60+247.71+4.62+1362.39-1.98+72.82-22.94-51.38-72.82-204.29=1449.73(万元)。

查看完整问题

王老师

2024-10-14 14:20:18 151人浏览

哈喽!努力学习的小天使:

因为不动产是在2017年6月购进的,增值税是凭票抵扣进项税额的,所以在购进的当期就已经按照规定抵扣进项税额了,不能在转让不动产的时候再减除一次进项税额。

每个努力学习的小天使都会有收获的,加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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