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来源:
某酒厂(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生产粮食白酒,同时也生产啤酒。2019年6月该厂的生产销售情况如下:
(1)外购粮食制作的食用酒精,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金额20万元。外购生产白酒的检测仪器,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金额40万元。
(2)向农业生产者收购生产啤酒的大麦70吨,收购凭证上收购金额共计28万元。
(3)当月生产粮食白酒70吨,直接对外销售了60吨,每吨不含增值税价款为2万元。
(4)当月将自产粮食白酒10吨,用于赠送关系单位。
(5)当月销售生啤酒200吨,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出厂不含税售价每吨为0.28万元,另按照惯例开具收据收取每吨0.02万元的包装物押金,限期3个月。
(6)当月销售果汁啤酒140吨,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出厂不含税售价每吨为0.29万元,另按照惯例开具收据收取每吨0.02万元的包装物押金,限期3个月。
(7)当月没收逾期的生啤酒包装物押金0.85万元和果啤包装物押金0.28万元。
其他相关资料:该酒厂采用成本法核定抵扣农产品进项税,啤酒农产品耗用率20%,啤酒主营业务成本为60万元,该酒厂所有凭证均合规合法,可抵扣的进项税均在本月抵扣。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回答下列问题。
(1)该酒厂的白酒业务当月应缴纳的消费税为( )万元。
A、24.6
B、28
C、35
D、37.2
正确答案:C
答案分析:直接对外销售和赠送关系单位的白酒均应计算消费税。
白酒业务应纳消费税=(60+10)×0.1+(60+10)×2×20%=35(万元)
【解题关键】
白酒业务涉及资料(3)、(4)。
白酒属于从价从量复合计税的应税消费品。应纳消费税=销售数量×定额税率+销售额×比例税率。
白酒从价部分的消费税税率为20%,从量部分的税率要注意换算。
计量单位 |
500克(或500毫升) |
1千克(1000克) |
1吨(1000千克) |
单位税额 |
0.5元 |
1元 |
1000元 |
(2)该酒厂的啤酒业务当月应缴纳的消费税为( )万元。
A、7.1
B、7.48
C、7.9
D、8.5
正确答案:C
答案分析:啤酒业务:
生啤酒含包装物押金但不含增值税的单价=2800+200/(1+13%)=2976.99(元),小于3000元,适用220元/吨的消费税单位税额;果啤含包装物押金但不含增值税的单价=2900+200/(1+13%)=3076.99(元),大于3000元,适用250元/吨的单位税额。
生啤酒应纳消费税=200×220/10000=4.4(万元)
果啤应纳消费税=140×250/10000=3.5(万元)
当月啤酒业务应纳的消费税合计=4.4+3.5=7.9(万元)。
【解题关键】
啤酒业务涉及资料(5)、(6)、(7)。
啤酒适用定额税率,啤酒分类以每吨出厂价的高低作为划分标准,每吨不含增值税出厂价(含包装物及包装物押金)3000元(含3000元)以上是甲类啤酒,适用税率为250元/吨;每吨不含增值税出厂价(含包装物及包装物押金)3000元以下是乙类啤酒,适用税率为220元/吨。
资料(5):划分啤酒的类别,要考虑包装物押金的影响。
生啤酒每吨0.28万元,包装物押金每吨0.02万元(含税),每吨生啤酒的价格=(0.28+0.02/1.13)×10000=2976.99(元)<3000元,所以属于乙类啤酒,适用税率为220元/吨。
资料(6):果啤每吨0.29万元,包装物押金每吨0.02万元(含税)。每吨果啤的价格=(0.29+0.02/1.13)×10000=3076.99(元)>3000元,所以属于甲类啤酒,适用税率为250元/吨。
资料(7):包装物押金的消费税处理。
包装物押金 |
计税规定 |
|
酒、成品油以外的应税消费品 |
收取押金不纳消费税 没收押金换算不含增值税税基计算消费税 |
|
酒 |
啤酒、黄酒(成品油适用此规定) |
收取押金不纳消费税 |
啤酒、黄酒以外的酒 |
收取押金换算不含增值税税基计算消费税 没收押金不重复计算消费税 |
(3)该酒厂业务(1)可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为( )万元。
A、7.6
B、7.8
C、7
D、8.2
正确答案:B
答案分析:该酒厂业务(1)可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20+40)×13%=7.8(万元)
【解题关键】
本题业务发生时间为2019年6月,食用酒精以及检测仪器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3%,以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金额乘以税率为进项税额。
(4)该酒厂当月可抵扣增值税进项税合计为( )万元。
A、9.18
B、10.32
C、10.6
D、11.2
正确答案:A
答案分析:当月收购农产品核定抵扣进项税=60×20%×13%/(1+13%)=1.38(万元)
该酒厂当月可抵扣增值税进项税合计=7.8+1.38=9.18(万元)
【解题关键】
进项税额的计算涉及资料(1)、(2)。
资料(2)自2012年7月1日起,以购进农产品为原料生产销售液体乳及乳制品、酒及酒精、植物油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纳入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试点范围。
成本法下当期允许抵扣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当期主营业务成本×农产品耗用率×扣除率÷(1+扣除率)。
扣除率为销售货物的适用税率。即2019年4月1日之后,销售货物的税率是13%,扣除率就是13%;销售货物的税率是9%,扣除率就是9%。
(5)该酒厂当月增值税销项税为( )万元。
A、30.76
B、30.89
C、31.23
D、32.35
正确答案:B
答案分析:该酒厂当月增值税销项税=(60+10)×2×13%+(200×0.28+140×0.29)×13%+(0.85+0.28)/1.13×13%=30.89(万元)
【解题关键】
销项税额的计算涉及资料(3)、(4)、(5)、(6)、(7)。
资料(3)、(4)销项税额=2×(60+10)×13%;
黄酒、啤酒包装物押金在逾期或收取超过1年未退时,才计入货物销售额中计征增值税。
资料(5)销项税额=200×0.28×13%;
资料(6)销项税额=140×0.29×13%;
资料(7)销项税额=(0.85+0.28)/1.13×13%。
将上述金额相加为合计的销项税额。
(6)以下说法正确的有( )。
A、食用酒精不属于消费税的征税范围
B、果汁啤酒属于饮料,不缴纳消费税
C、如果粮食白酒销售时收取包装物押金,到期未退的押金应并入销售额计算消费税和增值税
D、啤酒销售时收取包装物押金,到期未退的押金应并入销售额计算增值税
E、赠送关系单位的白酒应按照同类白酒最高价格计算消费税
正确答案:A,D
答案分析:选项B:果汁啤酒属于啤酒,应按照啤酒缴纳消费税;选项C:白酒包装物押金在收取时应并入销售额计算消费税和增值税;选项E:赠送关系单位的白酒应按照同类白酒平均销售价格计算消费税。
【解题关键】包装物押金的增值税和消费税处理。
包装物押金 |
计税规定 |
|
酒、成品油以外的应税消费品 |
收取押金不纳增值税和消费税 没收押金换算不含增值税税基计算增值税和消费税 |
|
酒 |
啤酒、黄酒(成品油适用此规定) |
收取押金不纳增值税和消费税 没收押金换算不含增值税税基计算增值税 |
啤酒、黄酒以外的酒 |
收取押金换算不含增值税税基计算增值税和消费税 没收押金不重复计算增值税和消费税 |
马老师
2019-11-04 14:50:56 2392人浏览
这里主要考查的是核定抵扣进项税额的规定。自2012年7月1日起,以购进农产品为原料生产销售液体乳及乳制品、酒及酒精、植物油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纳入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试点范围,其购进农产品无论是否用于生产上述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均按照《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试点实施办法》的规定抵扣。
在核定扣除的规定里,扣除率为货物的税率,本题是生产啤酒的,所以扣除率为13%的。题目采用的是成本法,那么公式为:
当期允许抵扣的农产品进项税额=当期主营业务成本×农产品耗用率×农产品进项税额扣除率/(1+农产品进项税额扣除率)
业务(1)还涉及到凭票抵扣的进项税额=(20+40)*13%,所以把两者相加即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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