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小题减12不太明白,
不是有50%用来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吗?不用征消费税,50%对外销售,12不应该乘以50%,就是减6吗?麻烦老师讲解一下,这点我不太明白
问题来源:
正确答案:C
答案分析:甲卷烟厂当月应自行向税务机关申报缴纳的消费税=1250÷500×(500+20)×56%+(500+20)×250×0.6/10000+24×30%-12=731(万元)。
汪老师
2024-08-16 15:35:07 387人浏览
哈喽!努力学习的小天使:
您的理解有误。这里的12万元是甲卷烟厂委托丙加工厂加工烟丝时,已经由丙加工厂代收代缴的消费税。根据消费税的规定,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如果收回后加价出售,在委托环节的消费税可以扣除,不含税收入24万元,委托环节的计税基础是(22+6)÷(1-30%)*0.5=20小于24万元。所以12的50%可以扣除。
领用剩余50%的烟丝继续生产卷烟,在领用的环节就可以抵扣其消费税,12的50%可以扣除。
二者合计可以扣除12的50%+12的50%,就是12万元。
每个努力学习的小天使都会有收获的,加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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