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托方无同类应税品价格时为何不考虑成本利润率5%?
例题2·多选题 某县甲化妆品厂(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23年5月接受位于市区的乙化妆品厂(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委托生产一批高档化妆品,乙厂提供原料的不含税价为30万元,甲厂收取不含税加工费2万元,当月该批高档化妆品加工完成并全部收回。关于上述业务的税务处理,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有( )。(高档化妆品成本利润率5%,消费税税率15%)(2016年考题改编)A.乙厂应自行申报并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2823.53元B.甲厂应代收代缴城市维护建设税2823.53元C.甲厂应代收代缴城市维护建设税3952.94元D.甲厂应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182.00元E.甲厂应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130.00元
问题来源:
马老师
2023-11-01 19:29:43 271人浏览
在受托方没有同类应税消费品的销售价格时,以组成计税价格来计税,受托方收取的加工费是包含利润的,所以站在受托方的角度考虑,就不必再加上利润了,不用考虑成本利润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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