契税的扣除规则是什么?
转让存量房的时候,且不能提供购房发票的时候,契税在税金环节扣除。只有房开企业转让新房的时候,契税才在土地价款里面扣除哒。这道题它不是房开企业,为啥契税在土地价款里扣了。这道题是转让存量房,且是评估价格,契税应该在税金环节扣呀。没太懂。
问题来源:
正确答案:C
答案分析:取得土地使用权支付金额=2880×(1+4%)+4.8=3000(万元)。
扣除项目金额合计数=4800+3000+63.14=7863.14(万元)。
徐老师
2022-01-05 18:03:22 2854人浏览
因为本题的扣除项目为3项:按房屋及建筑物的评估价格、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地价款或岀让金、按国家统一规定缴纳的有关费用和转让环节缴纳的税金。
而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地价款或岀让金中包含契税。
所以扣除项目有“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地价款或岀让金”,契税就在地价款中扣除;如果没有,在税金中扣除~
总结:
转让新建房——契税计入“取得土地使用权支付的金额”中扣除
转让存量房:
第一种情况——能取得评估价格
可以扣除的项目有三大类:
1.取得土地使用权支付的金额(这里包括地价款+登记过户手续费+受让土地使用权时缴纳的契税);
2.评估价格;
评估价格=重置成本价×成新度折扣率【按照评估价格扣除,如果题目不单独给出地价款和取得土地时缴纳的契税,一般默认为评估价格中包括地价款和契税;但是如果题目单独给出地价和地价对应的契税的话,还是要作为扣除项目扣除的】
3.转让环节缴纳的税金(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印花税。注意这种情况里并不包括契税)。
第二种情况——不能取得评估价格,能提供购房发票
可以扣除的项目有两大类:
1.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旧房及建筑物的评估价格=购房发票所载金额×(1+n×5%)(n为年限)
2.转让环节缴纳的税金(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印花税+契税)
注意:
(1)计算扣除项目时“每年”按购房发票所载日期起至售房发票开具之日止,每满12个月计一年;超过一年,未满12个月但超过6个月的,可以视同为一年。
(2)如果能提供契税完税凭证,与转让房地产有关的税金还包括契税,反之则不得扣除契税,其次契税不得作为加计扣除5%的基数。
契税在计算土地增值税时的扣除规则:
契税支付环节 | 税务处理 | |
纳税人转让新建房或直接转让未经开发的土地使用权,取得土地使用权时支付的契税 | 视同“按国家统一规定缴纳的有关费用”,计入“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中扣除 | |
纳税人转让存量房,其原购入环节缴纳的契税 | 转让有评估价格的存量房 | 自建:购买土地时支付的契税作为“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地价款”扣除,如果题目中有地价并且给出了契税或契税税率,则考虑契税,否则不考虑 |
非自建:已经包含在旧房及建筑物的评估价格之中,故计征土地增值税时,不另作为与转让房地产有关的税金扣除 | ||
转让无评估价格的存量房 | 凡能提供契税完税凭证的,准予作为“与转让房地产有关的税金”予以扣除,但不作为加计扣除5%的基数 |
您再理解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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