契税何时可在土地增值税中作为相关税金扣除?
问题来源:
于老师
2024-10-30 14:02:12 310人浏览
对于什么时候加契税,为您做了相关总结,如下:
契税在计算土地增值税时的扣除规则:
契税支付环节 | 税务处理 | |
纳税人转让新建房或直接转让未经开发的土地使用权,取得土地使用权时支付的契税 | 视同“按国家统一规定缴纳的有关费用”,计入“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中扣除 | |
纳税人转让存量房,其原购入环节缴纳的契税 | 转让有评估价格的存量房 | 自建:购买土地时支付的契税作为“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地价款”扣除,如果题目中有地价并且给出了契税或契税税率,则考虑契税,否则不考虑 |
非自建:已经包含在旧房及建筑物的评估价格之中,故计征土地增值税时,不另作为与转让房地产有关的税金扣除 | ||
转让无评估价格的存量房 | 凡能提供契税完税凭证的,准予作为“与转让房地产有关的税金”予以扣除,但不作为加计扣除5%的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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