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东奥会计在线> 财会答疑> 税务师 > 税法一 > 答疑详情

第四小问我区分不了到底是餐饮服务和销售货物的区别

老师,如果是食品加工厂现场制作食品是不是就是餐饮服务呢

增值税征税范围的规定 2024-10-27 17:27:03

问题来源:

4.业务(4)适用的增值税税目为(  )。
A、销售货物
B、销售餐饮服务
C、销售其他生活服务
D、销售其他现代服务

正确答案:A

答案分析:

查看完整问题

徐老师

2024-10-28 10:05:21 232人浏览

尊敬的学员,您好:

您提出的问题很好,确实有时候餐饮服务和销售货物之间的界限可能不太清晰。但通常来说,餐饮服务是指提供饮食和饮料的场所,比如餐馆或咖啡店,它们除了提供食物外,还会提供就餐环境和服务。而销售货物则更侧重于商品的买卖交易,不一定提供现场消费的环境或服务。

在您提到的情境下,如果是食品加工厂现场制作食品并直接销售给消费者,且消费者可以在现场立即食用,这可能会被视为提供了餐饮服务。但如果是食品加工厂制作好食品后,通过零售方式销售给社区居民,并不提供现场食用的场所或服务,那么这通常会被视为销售货物。

根据题目描述,业务(4)是将自产的糕点直接销售给社区居民,并没有提及提供现场食用的服务,因此这应被归类为销售货物。

您再理解一下,如有其他疑问欢迎继续交流,加油!
有帮助(3) 答案有问题?
辅导课程
2025年税务师课程
辅导图书
2025年税务师图书

我们已经收到您的反馈

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