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来源:
第九节 出口货物、劳务、服务的增值税政策
出口货物劳务退(免)税是指在国际贸易业务中,对我国报关出口的货物或者劳务和服务退还在国内各生产环节和流转环节按税法规定已缴纳的增值税,或免征应缴纳的增值税。
【解释】出口货物劳务服务适用零税率不同于免税。免税往往指某一环节免税;而零税率是指整体税负为零,意味着出口环节免税且退还以前纳税环节已纳的税款,这就是所谓“出口退税”。
三个基本政策:
1.出口免税并退税(又免又退)
2.出口免税不退税(只免不退)
3.出口不免税也不退税(不免不退)
出口货物劳务服务退(免)税的方式
增值税处理 |
适用情况 |
免税 |
规定免税货物劳务服务的出口;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出口自产货物;来料加工复出口;非出口企业委托出口货物 |
免退税 |
不具有生产能力的外贸企业或其他企业 |
免抵退税 |
生产企业、部分“营改增”企业 |
征税 |
取消出口退税的货物、劳务、服务;特殊销售对象;违规企业;无实质性出口 |
王老师
2020-07-29 15:44:10 6579人浏览
两者主要在于是否有一个“抵”的过程。
免退税政策适用外贸企业出口货物或者劳务,因为外贸企业一进一出对应分明,出口直接免税,负担过的进项直接退税即可,不存在进项税额划分不清的情况,因此没有抵的环节。
免抵退适用生产企业出口自产货物、视同自产货物出口等,因为生产企业购进原材料后要进行加工生产,并且有内销业务也有外销的业务,那么外销的销项是免税的,退的是外销对应的进项,但是由于购进了一批货物有的用于内销有的用于外销,很难划分外销对应的进项,所以有抵的过程。
您理解下哈~
每个努力学习的小天使都会有收获的,加油!相关答疑
-
2024-10-31
-
2024-07-20
-
2023-11-16
-
2020-11-03
-
2020-10-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