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算题四第三小问
老师你好,此题中收购原木的收购货款42万元,在计算时不用42/(1-9%)成本还原计算成本,而是用42*(1-10%)呢,是不是弄混了
问题来源:
甲实木地板厂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21年3月有关生产经营情况如下:
(1)从油漆厂购进油漆200吨,每吨不含税价1万元,取得油漆厂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货款200万元、增值税26万元。
(2)向农业生产者收购原木30吨,收购凭证上注明支付收购货款42万元,另支付运输费用,取得运输公司(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运费金额2万元;原木验收入库后,又将其运往乙地板厂加工成未上漆的实木地板,取得乙厂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支付加工费8万元、增值税1.04万元,甲厂收回实木地板时乙厂代收代缴了甲厂的消费税(乙厂无同类实木地板销售价格)。
(3)甲厂将委托加工收回的实木地板的一半用于连续生产高级实木地板,当月生产高级实木地板2000箱,销售高级实木地板1500箱,取得不含税销售额450万元。
(4)当月将自产同类高级实木地板100箱用于装修职工食堂。
其他相关资料:实木地板消费税税率5%;实木地板成本利润率5%,所有发票均符合规定并在当月抵扣进项税额。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回答下列问题。(★★★)
甲厂当月发生的增值税进项税为( )万元。
A、31.00
B、31.42
C、32.10
D、33.24
正确答案:B
答案分析:
业务(1)外购油漆的进项税额26万元。
业务(2)加工费的进项税额1.04万元。
外购原木及相关运输服务进项税额=42×10%+2×9%=4.38(万元)
这里考点是2019年4月1日之后收购免税农产品生产基本税率的货物,适用10%(9%+1%)扣除率计算抵扣进项税的规定和运输费凭票抵扣进项税的规定。
当期进项税合计=26+1.04+4.38=31.42(万元)。
甲厂当月应缴纳的增值税为( )万元。
A、30.98
B、31.57
C、32.26
D、33.13
正确答案:A
答案分析:
销项税额=450×13%+450/1500×100×13%=58.5+3.9=62.40(万元)
应缴纳增值税=62.40-31.42=30.98(万元)。
甲厂被代收代缴的消费税为( )万元。
A、4.37
B、3.55
C、2.91
D、2.52
正确答案:D
答案分析:
解题关键是收购农产品的成本计算,收购农产品的账面成本=凭证注明收购款项+相关不含增值税的运杂费-收购款中可计算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
组成计税价格=[42×(1-10%)+2+8]÷(1-5%)=50.32(万元)
甲厂被代收代缴的消费税=50.32×5%=2.52(万元)
因为乙厂没有同类价格,只能组价计税。在组价时注意收购原木的42万元收购款中计算扣除了10%的进项税,剩余90%(1-10%)的部分计入了采购成本;支付2万元运费属于采购成本的组成部分。
甲厂当月应自行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的消费税为( )万元。
A、20.12
B、21.84
C、22.74
D、23.92
正确答案:C
答案分析:
①销售和视同销售实木地板应纳消费税=(450+450/1500×100)×5%=480×5%=24(万元)
②生产领用已税实木地板应抵扣消费税=2.52×50%=1.26(万元)
③应缴纳消费税=24-1.26=22.74(万元)。
常老师
2021-11-09 02:55:06 7110人浏览
农业生产者销售自产的农产品是免征增值税的,所以买价中是不含增值税的,但是对于购货方来讲,如果不能够抵扣进项税额,就不算是真正的优惠政策,因此一般情况下,国家允许其将买价×扣除率作为进项税额进行抵扣。因此计入农产品的账面成本=买价×(1-扣除率),做进项税额转出处理时,首先要还原买价,买价=账面成本÷(1-扣除率),转出的进项税额=买价×扣除率=账面成本÷(1-扣除率)×扣除率。“÷(1-扣除率)”就是为了还原计算最初的买价。
总结做题方法如下:
(1)从农业生产者手中购入的初级农产品的进项税额转出=账面成本÷(1-扣除率)×扣除率
(2)除(1)以外的情况下的进项税额转出=账面成本×适用税率
也就是说,只有给出“账面成本”的时候才涉及还原计算,直接给出“买价”不需要还原,直接乘以扣除率就是进项税额,买价×(1-扣除率)就是成本。您要看清题目给出的是买价还是成本,同时也要注意是要求我们计算的是税额还是账面成本,您理解区分一下~~
有问题欢迎继续交流。希望可以帮助到您O(∩_∩)O~相关答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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