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购货物用于集体福利、个人消费视同销售吗
外购的集体福利、个人消费,不抵扣进项,是不是就不计提销项税了?但是从说法上还是要视同销售
问题来源:
(四)将自产或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
(五)将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
【注意1】货物的来源,只有自产和委托加工,无外购货物。
【注意2】个人消费包括纳税人的交际应酬消费。
(六)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进的货物作为投资,提供给其他单位或个体工商户;
(七)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进的货物分配给股东或投资者;
(八)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进的货物无偿赠送给他人。
【注意】货物的来源,除自产和委托加工,还有外购货物。
【总结】视同销售和不得抵扣进项
用途 |
自产及委托 |
外购 |
集体福利、个人消费 |
视同销售 (对内使用,防止漏税) |
不抵进项 (对内使用,最终消费) |
投资、分红、捐赠 |
视同销售 (对外使用,继续流转) |
视同销售 (对外使用,继续流转) |
【例题1·单选题】下列各项中属于视同销售行为应当计算销项税额的是( )。
A.将购买的货物用于个人消费
B.将购买的货物投入生产
C.将购买的货物无偿赠送他人
D.将购买的货物用于集体福利
【答案】C
杨老师
2019-09-03 13:08:00 15016人浏览
外购的货物用于集体福利,个人消费,其进项税额不得抵扣,也不视同销售,不用计算销项税的。
因为用于个人消费,已经进入消费领域了,货物不会进行流转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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