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东奥会计在线> 财会答疑> 税务师 > 税法一 > 答疑详情

出租闲置施工设备增值税为何按3%而非13%计算

出租动产不应该是13%吗

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增值税征收管理 2023-11-12 22:15:05

问题来源:

6.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有(  )。
A、以清包工方式提供建筑服务应缴纳增值税2.91万元
B、出租闲置施工设备应缴纳增值税1.43万元
C、转让非上市公司股权应缴纳增值税169.81万元
D、进口施工设备的进项税额可以全额抵扣
E、购进建筑材料、办公用品等的进项税额可以全额抵扣

正确答案:A,D

答案分析:选项A:以清包工方式提供建筑服务应缴纳增值税=100÷(1+3%)×3%=2.91(万元)。选项B:出租闲置施工设备应缴纳增值税=30÷(1+3%)×3%=0.87(万元)。选项C:转让非上市公司股权,不属于增值税征税范围,不缴纳增值税。选项E:外购货物既用于一般计税项目,又用于简易计税项目,按照销售额分摊计算可以抵扣的进项税。

查看完整问题

高老师

2023-11-13 14:20:52 907人浏览

哈喽!努力学习的小天使:

2023年4月将8年前购置的闲置施工设备出租给其他建筑公司,8年前购置也就是在2016年4月30日前购置的,将营改增前购置的设备进行出租的话是可以适用简易计税的,而本题:甲公司能选择简易计税的业务均选择简易计税;因此这里出租闲置施工设备是选择简易计税的,出租动产适用征收率为3%,因此不按一般计税的13%来计算

您再理解一下,如有其他疑问欢迎继续交流,加油!
有帮助(6) 答案有问题?
辅导课程
2025年税务师课程
辅导图书
2025年税务师图书

我们已经收到您的反馈

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