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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为何不用加工费直接算销项而是用同类价 或 为何增值税计算不使用加工费而用同类价

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的确定增值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2023-10-08 22:36:54

问题来源:

甲酒厂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主要生产白酒和葡萄酒,2023年4月相关业务如下:
(1)将葡萄酒销售给一般纳税人取得不含税销售额500万元,收取包装物押金1.13万元,约定3个月后返还;销售给小规模纳税人取得含税销售额226万元。
(2)接受乙公司委托加工一批葡萄酒,甲酒厂提供原材料成本60万元、收取不含税加工费30万元,甲酒厂同类葡萄酒的不含税销售价格为120万元。
(3)采用分期收款方式销售白酒20吨,不含税销售额400万元,合同约定当月收取50%的货款,实际收到30%。以自产同类白酒10吨等价换入丙公司的蒸汽酿酒设备,取得丙公司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价款200万元、增值税26万元。该白酒不含税最高销售价格为22万元/吨。
(4)将1吨新型白酒用作员工福利,成本6万元。
(5)购进葡萄、粮食作为制酒原材料,根据相关规定计算出当期准予抵扣的进项税额29万元。
(6)购进一层写字楼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金额800万元,税额72万元;其中80%用于研发中心,20%用于职工健身中心。购进电脑10台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金额10万元,税额1.3万元;其中8台用于办公,2台用于职工健身中心。
(7)当月其他购进原材料的进项税额共计10万元,均已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生正常损失5%。
(其他相关资料:葡萄酒消费税税率10%;白酒消费税比例税率为20%、定额税率为0.5元/500克,成本利润率为10%)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回答下列问题。

1.业务(1)应缴纳消费税(  )万元。

A、71.94

B、72.04

C、70.10

D、70

正确答案:C

答案分析:销售除啤酒、黄酒以外的其他酒类产品收取的包装物押金,应在收到的当期并入销售额计算增值税和消费税。应缴纳消费税=[500+1.13÷(1+13%)+226÷(1+13%)]×10%=70.1(万元)。

2.关于业务(2)的下列处理中,正确的有(  )。

A、甲酒厂为消费税纳税人

B、甲酒厂为消费税代收代缴义务人

C、甲酒厂应按组成计税价格计算消费税

D、甲酒厂应按同类葡萄酒销售价格计算消费税

E、乙公司收回后加价销售的,应按规定缴纳消费税

正确答案:A,D

答案分析:甲酒厂自行提供原材料,不属于税法上所说的委托加工,应按纳税人(受托方)销售自产货物缴纳增值税和消费税。应缴纳消费税=120×10%=12(万元)。

3.业务(3)本月应缴纳消费税(  )万元。

A、86

B、82

C、84

D、69.6

正确答案:A

答案分析:纳税人采取分期收款结算方式的,增值税和消费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均为书面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的当天。应缴纳消费税=400×50%×20%+20×50%×0.1+22×10×20%+10×0.1=86(万元)。

4.业务(4)应缴纳消费税(  )万元。

A、1.68

B、1.65

C、1.75

D、1.78

正确答案:D

答案分析:组成计税价格=[6×(1+10%)+1×0.1]÷(1-20%)=8.38(万元),应缴纳消费税=8.38×20%+1×0.1=1.78(万元)。

5.甲酒厂当月可以抵扣的进项税为(  )万元。

A、137.54

B、138.04

C、123.64

D、138.30

正确答案:B

答案分析:外购的不动产兼用于一般计税项目及集体福利,进项税额准予全额抵扣;外购固定资产专用于集体福利(2台电脑用于职工健身中心),不得抵扣进项税;外购货物发生正常损失,进项税额准予抵扣。甲酒厂当月可以抵扣进项税=26+29+72+1.3÷10×8+10=138.04(万元)。

6.甲酒厂当月应缴纳增值税(  )万元。

A、21.78

B、24.38

C、21.65

D、2.36

正确答案:A

答案分析:业务(1)销项税额=[500+1.13÷(1+13%)+226÷(1+13%)]×13%=91.13(万元)
业务(2)销项税额=120×13%=15.6(万元)
业务(3)销项税额=(400×50%+200)×13%=52(万元)
业务(4)销项税额=8.38×13%=1.09(万元)
甲酒厂当月应缴纳增值税=91.13+15.6+52+1.09-138.04=21.78(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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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老师

2023-10-09 16:57:49 2095人浏览

勤奋刻苦的同学,您好:

因为这里不属于委托加工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第二条 条例第一条所称货物,是指有形动产,包括电力、热力、气体在内。
  条例第一条所称加工,是指受托加工货物,即委托方提供原料及主要材料,受托方按照委托方的要求,制造货物并收取加工费的业务。
  条例第一条所称修理修配,是指受托对损伤和丧失功能的货物进行修复,使其恢复原状和功能的业务。

本题中是甲提供加工,甲提供材料,所以不属于增值税中加工,因此,这里视同销售自产货物,业务2销项税额(销售货物销项税额)=120(货物的金额)×13%=15.6(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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