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来源:
正确答案:A,B,C,E
答案分析:选项D:没有免税规定。
金老师
2023-10-23 16:06:18 701人浏览
1.特殊主体照顾类
(1)残疾人员本人为社会提供的服务,免征增值税。
(2)学生勤工俭学提供的服务,免征增值税。
(3)军队转业干部就业。(3年内免征增值税)
(4)随军家属就业。(3年内免征增值税)
3.无形资产相关:
个人转让著作权。
2.不动产相关:
(1)个人销售自建自用住房,免征增值税。
(2)涉及家庭财产分割的个人无偿转让不动产、土地使用权,免征增值税。
家庭财产分割,包括下列情形:离婚财产分割;无偿赠与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无偿赠与对其承担直接抚养或者赡养义务的抚养人或者赡养人;房屋产权所有人死亡,法定继承人、遗嘱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依法取得房屋产权。
(3)个人销售其购买的住房
地区 | 购买时间 | 住房性质 | 税务处理 |
北京 上海 广州 深圳 | 不足2年 | 不必区分 住房性质 | “全额”按照5%征收率缴纳增值税 |
2年以上 (含2年) | 非普通住房 | 以销售收入减去购买住房价款后的“差额”按照5%征收率缴纳增值税 | |
普通住房 | 免征增值税 | ||
其他城市 | 不足2年 | 不必区分 住房性质 | “全额”按照5%征收率缴纳增值税 |
2年以上 (含2年) | 免征增值税 |
3.金融服务相关
个人从事金融商品转让业务,免征增值税。
4.扶贫货物捐赠
自2019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对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通过公益性社会组织、县级及以上人民政府及其组成部门和直属机构,或直接无偿捐赠给目标脱贫地区的单位和个人,免征增值税。在政策执行期限内,目标脱贫地区实现脱贫的,可继续适用免征增值税政策。
5.其他个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物品免征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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