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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勤工俭学服务为何是免税而非不征税项目?

学生勤工俭学提供的服务不是属于不征税项目吗,这里为什么是免税?

增值税特定减免税项目 2024-10-28 15:26:27

问题来源:

下列各项中,免征增值税的有(  )。
A、外国企业无偿援助的进口物资和设备
B、婚姻介绍服务
C、学生勤工俭学提供的服务
D、学校收取的择校费
E、技术转让

正确答案:B,C,E

答案分析:选项A:外国政府、国际组织(不含外国企业)无偿援助的进口物资和设备,免征增值税,外国企业无偿援助的不免税。选项D:学校以各种名义收取的赞助费、择校费等,不属于免征增值税的范围。

查看完整问题

丁老师

2024-10-28 17:12:07 141人浏览

哈喽!努力学习的小天使:

不是的~

不征税项目和免税项目是两个不同的概念。不征税项目是指那些本身就不属于征税范围的项目,而免税项目则是指原本属于征税范围,但国家出于某些政策考虑,特别规定免于征税的项目。学生勤工俭学提供的服务原本是属于增值税的征税范围的,但政策上给予了免税的优惠,因此它属于免税项目,而不是不征税项目。所以,题目中将其列为免征增值税的项目是正确的。


所以要注意区分~

希望可以帮助到您O(∩_∩)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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