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继续加工未销售为何可以扣除5%代收代缴消费税。
轻一教材:对委托加工收回的应税消费品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销售的,可按当期生产领用计算扣除代扣代缴消费税 本题中5%成套化妆品未销售不应该扣除5%代扣的消费税吧
问题来源:
正确答案:D
答案分析:业务(3):将委托加工收回的高档化妆品5%继续加工成套化妆品,准予按生产领用量扣除委托加工环节受托方已代收代缴的消费税;
将委托加工收回的高档化妆品94%再销售,受托方全部计税价格=(3000+120)÷(1-15%)=3670.59(万元),销售价格6000万元>受托方94%对应的计税价格[3670.59×94%=3450.35(万元)],属于加价销售,应申报缴纳消费税,且准予扣除委托加工环节受托方已代收代缴的消费税;
将委托加工收回的高档化妆品1%赠送带货主播试用,委托加工环节已经缴纳了消费税,后续赠送环节不再申报缴纳消费税;
委托加工环节受托方已代收代缴的消费税,第70小题已得出,为550.59万元;
甲企业自行申报缴纳的消费税=6000×15%-550.59×(5%+94%)=354.92(万元)。
业务(5):采用分期收款方式销售自产高档化妆品,按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确认消费税纳税义务。应自行申报缴纳的消费税=9000×15%×1/3=450(万元)。
甲企业自行申报缴纳的消费税=354.92+450=804.92(万元)。
汪老师
2023-11-08 10:01:15 422人浏览
勤奋刻苦的同学,您好:
您都说了按照“生产领用量”计算扣除。所以不是看最终的应税消费品是否已经卖出
只要领用于继续生产应税消费品,那么就可以照章扣除。
本题5%已经说了“用于”继续加工成套化妆品,意思是已经被领用了,所以5%对应的已纳消费税可以扣除哦。
给您一个爱的鼓励,加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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