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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叶税价外补贴是什么,如何计算?

第一小问算收购烟叶可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其中的烟叶的价外补贴不是应该这么算吗:40*10%

烟叶税应纳税额的计算计税依据的特殊规定 2021-10-01 16:30:39

问题来源:

某市甲卷烟厂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主要生产A牌卷烟,2021年4月发生如下业务:
(1)从烟农手中购进一批烟叶,收购发票显示实际支付收购价40万元、支付2.2万元价外补贴,将其委托乙企业加工成烟丝,取得乙企业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加工费金额5.9万元。
(2)将烟丝全部领用生产A牌卷烟,以每标准条60元(不含增值税,下同)的价格销售给丙批发商200标准箱(每箱250标准条)。
(3)丙批发商以每标准条100元的价格将全部卷烟批发销售。
(其他相关资料:烟丝消费税税率30%;生产环节甲类卷烟比例税率56%、定额税率0.003元/支;乙类卷烟比例税率36%、定额税率0.003元/支。卷烟批发环节比例税率11%、定额税率0.005元/支;税务机关采集A牌卷烟批发环节价格为每标准条100元,国家税务总局核定的同类卷烟的批发环节毛利率为29%,税务机关对甲卷烟厂销售A牌卷烟核定了计税价格)
要求:根据上述条件,回答以下问题。

1.甲卷烟厂收购烟叶可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  )万元。

A、5.1

B、5.28

C、5.32

D、5.40

正确答案:A

答案分析:烟叶税=40×(1+10%)×20%=8.8(万元)。
进项税=(40+2.2+8.8)×10%=5.1(万元)。

2.甲卷烟厂提货时被代收代缴的消费税(  )万元。

A、20.8

B、21.5

C、22.2

D、22.7

正确答案:C

答案分析:委托加工材料成本=40+2.2+8.8-5.1=45.9(万元)。
组成计税价格=(45.9+5.9)/(1-30%)=74(万元)。
被代收代缴消费税=74×30%=22.2(万元)。

3.甲卷烟厂实际应自行申报缴纳消费税(  )万元。

A、88.8

B、111

C、179.6

D、201.8

正确答案:C

答案分析:核定A牌卷烟每条价格=100×(1-29%)=71(元/条),属于甲类卷烟。
应纳消费税=[71×200×250×56%+150×200]/10000=201.8(万元)。
实际应纳消费税=201.8-22.2=179.6(万元)。

4.丙批发商应纳消费税(  )万元。

A、30

B、45

C、60

D、75

正确答案:C

答案分析:丙批发商应纳消费税=[100×200×250×11%+250×200]/10000=60(万元)。

查看完整问题

徐老师

2021-10-02 11:22:39 11016人浏览

勤奋可爱的学员,你好:

您的理解有些偏差~

关于增值税进项税额与烟叶税中价外补贴的规定是不相同的,需要区别记忆~

价外补贴是由烟叶收购单位在收购烟叶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以现金形式直接补贴给烟农的生产投入补贴。

烟叶收购单位按规定以现金形式支付价外补贴时,应将价外补贴与烟叶收购价格在同一张农产品收购发票或者销售发票上分别注明,否则,价外补贴不得作为计算增值税进项税额的计算依据。而且,这价外补贴必须是直接补贴烟农,以非现金形式支付或是支付给非烟农的,也不得作为计算增值税进项税额的计算依据。

关于价外补贴,在烟叶税和增值税中的处理不太一致:

计算烟叶税的时候价外补贴统一按照10%计算,也就是说烟叶税=(收购价款+收购价款×10%)×20%。

而计算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时候,是按照实际支付的价外补贴计算的,不是统一按照10%计算的,即可以抵扣的进项税额=(收购价款+实际的价外补贴+烟叶税)×扣除率=(40+2.2+8.8)×10%=5.1(万元)。

政策内容:

财税〔2018〕75号:纳税人收购烟叶实际支付的价款总额包括纳税人支付给烟叶生产销售单位和个人的烟叶收购价款和价外补贴。其中,价外补贴统一按烟叶收购价款的10%计算。

每个努力学习的小天使都会有收获的,加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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