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作五不作,五是指哪五项?
问题来源:
会计利润项目 | 税法 |
一、营业收入 | 收入: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视同销售收入 注意:技术转让所得税收优惠 |
减:营业成本 | 成本:与各类收入对应的成本要做相应调整 |
税金及附加 | 消费税、小税种、城建税及教育费附加等(增值税间接影响) |
销售费用 | 广告、宣传费用(广宣费)注意:三作五不作、手续费、佣金 |
管理费用 | 工会、教育、福利费(工教福)、研发费、残疾人工资加计扣除,工资薪金总额注意按税法口径、各类保险 |
财务费用 | 利息费用按税法要求单限或双限标准 |
资产减值损失 | 资产损失的税务处理,减值准备税法不确认 |
加:其他收益 | 可能是不征税收入(政府补助) |
投资收益 | 国债利息(免税)、铁路债券(减半征收)、居民企业间股息红利(免税)、转让股权收入等 |
会计利润项目 | 税法 |
加: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 税法不确认 |
资产处置收益 | 转让财产收入(除股权债权) |
二、营业利润 | |
加:营业外收入 | 接受捐赠收入(注意影响增值税进项)、其他项目可能是不征税收入 |
减:营业外支出 | 捐赠支出;不得扣除项目,如:罚金、税收滞纳金 |
三、利润总额 | 创投抵扣70%所得额、减计90%收入,其他税收优惠、不得扣除的项目、亏损弥补 专用设备税额抵免 |
减:所得税费用 | |
四、净利润 |
调增会计利润 | 调减会计利润 |
受赠收入错计入资本公积 | |
销售产品未及时做处理 | |
预收账款未按时转作收入 |
调增应纳税所得额 | 调减应纳税所得额 |
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15%、30%) | 国债利息(100%) |
业务招待费(发生额60%VS0.5%) | 铁路债券利息(50%) |
手续费及佣金(18%、5%) | 符合条件股息红利(100%) |
三项费用(2%、14%、8%) | 研发费(100%或120%) |
为股东、员工支付的商业保险 | 残疾人工资(100%) |
利息(贷款利率、债资比) | 创投抵扣所得额(70%) |
公益性捐赠支出(12%) | 技术转让所得(500万,超500万减半) |
滞纳金、罚款、被没收财物损失 | 减计收入(90%计入) |
未经核定的准备金 | |
赞助支出、企业间支付管理费 | |
低于税法规定固定资产最低折旧年限计算折旧 | |
视同销售收入-视同销售成本 |
常老师
2024-10-25 10:55:00 97人浏览
计算业务招待费和广宣费扣除限额的基数是销售(营业)收入。
三作五不作中:
1.三作,是指销售(营业)收入包括:主营业务收入【会计口径】、其他业务收入【会计口径】、视同销售收入【税法口径】;
2.五不作,是指销售(营业)收入不包括:营业外收入、资产处置收益、其他收益、投资收益、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您理解一下~
有问题欢迎继续交流。希望可以帮助到您O(∩_∩)O~相关答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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