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来源:
正确答案:A
答案分析:企业发生的损失准予在会计利润总额中减除,接受捐赠收入应按照价税合计金额计入营业外收入中进而计入会计利润总额。会计利润总额=2650-20-20×13%+30+3.9=2661.3(万元)。财政补贴应调减应纳税所得额=150-100=50(万元);国债利息收入免税,应调减应纳税所得额50万元;缴纳的税收滞纳金不得税前扣除,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20万元。甲企业当年应缴纳企业所得税=(2661.3-50-200+18-600-55-50+20)×25%=436.08(万元)。
【考点】企业所得税应纳税额的计算。参考轻一P110。
刘老师
2023-11-12 14:35:52 497人浏览
结合购进理解,如果自己购进需要支付价+税金额,现在接受捐赠,对于接受方来讲,相当于没有花费一分钱就取得了,所以无论是价还是税均属于收益,需要计入营业外收入,因此税需要影响会计利润。
同时提示一下,进项税额是否可以抵扣,影响的是原材料成本的确定,本题中进项税额允许抵扣,那么企业只需以30计入原材料成本,相应的进项税额从销项税额中抵扣;如果进项税额不允许抵扣,那么企业需要以30+3.9计入原材料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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