乙国股息所得200万元为何不计入境外抵免限额?
来自乙国的股息所得200万对应的税前所得=200/0.9/0.72=308.64万元,境外所得抵免限额为什么不是(252.53+308.64)*25%=140.29万元?
问题来源:
正确答案:D
答案分析:抵免限额=252.53×25%=63.13(万元)。
徐老师
2023-11-16 15:33:26 437人浏览
因为乙国的这个股息是免税的。
对在海南自由贸易港设立的旅游业、现代服务业、高新技术产业企业新增境外直接投资取得的所得,免征企业所得税。
免税就不需要在境内交税了,所以也不需要计算抵免限额了,我们需要算抵免限额的只有甲国分配的股息哈,不需要计算乙国的这个免税的股息的抵免限额的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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