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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和单位转让股权的税务处理及税种解析

您好,能总结一下,个人、单位转让股权交不交税(主要看一下所得税、个税)

居民企业核定征收应纳税额的计算 2024-10-29 15:58:27

问题来源:

5.(单选题2016年)下列关于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的说法,正确的是(  )。
A.采用两种以上方法测算的应纳税额不一致时,应按测算的应纳税额从低核定征收
B.经营多业的纳税人经营项目单独核算的,税务局分别确定各项目的应税所得率
C.纳税人的法定代表人发生变化的,应向税务机关申报调整已确定的应税所得率
D.专门从事股权投资业务的企业不得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
查看完整问题

马老师

2024-10-29 17:39:43 157人浏览

尊敬的学员:

与“股”相关的税种有增值税(城建税及附加随着增值税的缴纳而缴纳)、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和印花税:

1.基本规定

环节

增值税

企业所得税

个人所得税

印花税

购进

×

×

持有

×

×

转让

2.具体规定

1)购进环节(针对买方)

环节

增值税

企业

所得税

个人

所得税

印花税

购进

1)购进上市公司的股票,会产生进项税额=对方转让股票的销项税额或应纳增值税

2)购进非上市公司的股权,不涉及增值税(对方转让股权不属于增值税征税范围)

×

×

1)购进上市公司的股票,不涉及印花税(对转让方按照1‰单边征收)

2)购进非上市公司的股权,会产生印花税(买卖双方按照0.5‰交税)

2)持有环节—股息红利所得

①增值税:金融商品持有期间(含到期)取得的非保本收益,不征收增值税。

②企业所得税:根据投资方身份和被投资方是否上市来判定。

被投资方

投资方

未上市居民企业

上市居民企业持股时间不足12个月

上市居民企业持股时间超过12个月

居民企业

有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非居民企业

未设机构、场所,以及虽设机构、场所但没有实际联系,非居民企业

③个人所得税:根据持股期限和被投资方是否上市来判定。

持股类型

股息红利所得的税务处理

持有上市公司股票以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股票

持股期限≤1个月,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

1个月<持股期限≤1年,暂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

持股期限>1年,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持有非上市公司股权

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

④印花税:不涉及。

3)转让环节

转让项目

增值税

企业所得税

个人所得税

印花税

上市股票

正常流通

按照“金融商品转让”交税

【提示】个人从事金融商品转让免征增值税

属于“财产转让所得”,交税

1)转让境内上市公司的股票,免税

2)转让境外的交税

对转让方按照1‰单边征收

限售股

属于“财产转让所得”,个人转让限售股&企业转让代个人持有的限售股:

应纳税所得额=限售股转让收入-(限售股原值+合理税费)

【提示】未能提供完整、真实的原值凭证,不能准确计算该限售股原值的,一律按转让收入的15%核定原值和合理税费

应纳企税=应纳税所得额×25%

应纳个税=应纳税所得额×20%

——

非上市股权

不征

属于“财产转让所得”,交税

买卖双方按照0.5‰交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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