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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产租赁所得两个箭头区别及适用情况

特殊情形下个人所得税的计税方法 2023-09-11 10:50:23

问题来源:

3.杨某综合所得年度汇算清缴时准予扣除的捐赠支出额是(  )万元。
A、5.0
B、4.8
C、4.2
D、3.0

正确答案:D

答案分析:综合所得应纳税所得额=20×(1-20%)-6=10(万元)
捐赠支出扣除限额=10×30%=3(万元)<5万元,杨某综合所得年度汇算清缴时准予扣除的捐赠支出额为3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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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老师

2023-09-11 17:29:24 423人浏览

尊敬的学员,您好:

这里是按照财产租赁所得每次收入是否超过4000元进行区分的,如果超过4000元,就按第1个公式进行计算如果不超过4000元则按第2个公式进行计算

在具体应用时,用 “每次(月)收入额-财产租赁过程中缴纳的税费-向出租方支付的租金-出租财产实际开支的修缮费(800元为限)”计算的结果与4000元进行比较,

如果大于4000元的话,按第1个公式,应纳税额=【每次(月)收入额-财产租赁过程中缴纳的税费-向出租方支付的租金-出租财产实际开支的修缮费(800元为限)】×(1-20%)*20%/10%

如果小于等于4000元的话,按第2个公式,应纳税额=【每次(月)收入额-财产租赁过程中缴纳的税费-向出租方支付的租金-出租财产实际开支的修缮费(800元为限)-800元】×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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