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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益性捐赠支出扣除环节与规定详解

特殊情形下个人所得税的计税方法 2023-10-06 10:40:41

问题来源:

3.下列关于个人发生的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的说法,正确的有(  )。
A、居民个人可以自行选择在综合所得、经营所得、分类所得中扣除公益性捐赠顺序
B、居民个人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可在捐赠当月取得的分类所得中扣除
C、个人同时发生限额扣除和全额扣除的公益性捐赠支出,可自行选择税前扣除顺序
D、在经营所得中扣除的公益性捐赠支出,只能在办理汇算清缴时扣除
E、居民个人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不可以在取得劳务报酬当期的预扣预缴中扣除

正确答案:A,B,C,E

答案分析:选项D:在经营所得中扣除公益捐赠支出的,可以选择在预缴税款时扣除,也可以选择在汇算清缴时扣除。

查看完整问题

常老师

2023-10-06 16:20:41 866人浏览

尊敬的学员,您好:

总结如下:

项目

具体规定

扣除原则

1)居民个人发生的公益捐赠支出可以在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偶然所得(以下统称“分类所得”)、综合所得或者经营所得中扣除。在当期一个所得项目扣除不完的公益捐赠支出,可以按规定在其他所得项目中继续扣除

2)居民个人发生的公益捐赠支出,在综合所得、经营所得中扣除的,扣除限额分别为当年综合所得、当年经营所得应纳税所得额的30%;在分类所得中扣除的,扣除限额为当月分类所得应纳税所得额的30%

3)居民个人根据各项所得的收入、公益捐赠支出、适用税率等情况,自行决定在综合所得、分类所得、经营所得中扣除的公益捐赠支出的顺序

4)个人同时发生按30%扣除和全额扣除的公益捐赠支出,自行选择扣除次序

在综合所得中扣除公益捐赠支出

1)居民个人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可以选择在预扣预缴时扣除,也可以选择在年度汇算清缴时扣除。居民个人选择在预扣预缴时扣除的,应按照累计预扣法计算扣除限额,其捐赠当月的扣除限额为截至当月累计应纳税所得额的30%(全额扣除的从其规定)。个人从两处以上取得工资薪金所得,选择其中一处扣除,选择后当年不得变更

2)居民个人取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的,预扣预缴时不扣除公益捐赠支出,统一在汇算清缴时扣除

3)居民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股权激励等所得,且按规定采取不并入综合所得而单独计税方式处理的,公益捐赠支出扣除比照分类所得的扣除规定处理

在经营所得中扣除公益捐赠支出

1)个体工商户发生的公益捐赠支出,在其经营所得中扣除

2)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发生的公益捐赠支出,其个人投资者应当按照捐赠年度合伙企业的分配比例(个人独资企业分配比例为100%),计算归属于每一个人投资者的公益捐赠支出,个人投资者应将其归属的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公益捐赠支出和本人需要在经营所得扣除的其他公益捐赠支出合并,在其经营所得中扣除

3)在经营所得中扣除公益捐赠支出的,可以选择在预缴税款时扣除,也可以选择在汇算清缴时扣除

4)经营所得采取核定征收方式的,不扣除公益捐赠支出

在分类所得中扣除公益捐赠支出

1)居民个人发生的公益捐赠支出,可在捐赠当月取得的分类所得中扣除

2)当月分类所得应扣除未扣除的公益捐赠支出,可以按照以下规定追补扣除:

①扣缴义务人已经代扣但尚未解缴税款的,居民个人可以向扣缴义务人提出追补扣除申请,退还已扣税款

②扣缴义务人已经代扣且解缴税款的,居民个人可以在公益捐赠之日起90日内提请扣缴义务人向征收税款的税务机关办理更正申报追补扣除,税务机关和扣缴义务人应当予以办理

③居民个人自行申报纳税的,可以在公益捐赠之日起90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更正申报追补扣除

3)居民个人捐赠当月有多项多次分类所得的,应先在其中一项一次分类所得中扣除。已经在分类所得中扣除的公益捐赠支出,不再调整到其他所得中扣除

您理解一下~

有问题欢迎继续交流。希望可以帮助到您O(∩_∩)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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