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来源:
汪老师
2023-11-17 09:33:04 967人浏览
哈喽!努力学习的小天使:
老师为您总结,您参考学习:
1.个人以非货币性资产投资,纳税人一次性缴税有困难的, 可合理确定分期缴纳计划并报主管税务机关备案后,自发生上述应税行为之日起不超过5 个公历年度内(含)分期缴纳个人所得税。
2.技术成果投资入股,选择递延纳税的,投资入股当期可暂不纳税,允许递延至转让股权时缴纳。
3.对符合条件的非上市公司股票期权、股权期权、限制性股票和股权奖励实行递延纳税政策:员工在取得股权激励时可暂不纳税,递延至转让该股权按“财产转让所得”项目纳税。
4.科技成果转换取得的股权奖励,涉及科研机构、高等学校授予科技人员的股权奖励,取得时,暂不缴纳个税,取得股份分红或转让股权时,应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涉及非上市非新三板的高新技术企业授予技术人员的股权奖励,一次缴纳税款有困难的,可在不超过5个公历年度内(含)分期缴纳。
如果还有其他疑惑的话欢迎您继续交流~
您再理解下~~~祝您轻松过关~~~
希望可以帮助到您O(∩_∩)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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