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东奥会计在线> 财会答疑> 税务师 > 税法二 > 答疑详情

转让量化股份的17000是怎么算出来的?

特殊情形下个人所得税的计税方法 2023-11-17 15:10:07

问题来源:

某国有企业职工王某,在企业改制为股份制企业过程中以23000元的成本取得了价值30000元拥有所有权的量化股份。3个月后,获得了企业分配的股息3000元。此后,王某以40000元的价格将股份转让。假如不考虑转让过程中的税费,以下有关王某个人所得税计征的表述中,正确的有(  )。
A、王某取得量化股份时暂缓计征个人所得税
B、对王某取得的3000元股息,应按“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计征个人所得税
C、对王某转让量化股份应以17000元为计税依据,按“财产转让所得”计征个人所得税
D、对王某取得的量化股份价值与支付成本的差额7000元,应在取得当月与当月工资薪金合并,按“工资、薪金所得”计征个人所得税
E、王某取得量化股份时应计征个人所得税

正确答案:A,B,C

答案分析:

查看完整问题

丁老师

2023-11-17 16:32:22 749人浏览

哈喽!努力学习的小天使:

这里面的财产转让所得的应纳税所得额=40000-23000=17000元~

政策: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改组改制过程中个人取得的量化资产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0〕60号)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允许集体所有制企业在改制为股份合作制企业时可以将有关资产量化给职工个人。为了支持企业改组改制的顺利进行,对于企业在这一改革过程中个人取得量化资产的有关个人所得税问题,现明确如下:
一、对职工个人以股份形式取得的仅作为分红依据,不拥有所有权的企业量化资产,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二、对职工个人以股份形式取得的拥有所有权的企业量化资产,暂缓征收个人所得税;待个人将股份转让时,就其转让收入额,减除个人取得该股份时实际支付的费用支出和合理转让费用后的余额,按“财产转让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

三、对职工个人以股份形式取得的企业量化资产参与企业分配而获得的股息、红利,应按“利息、股息、红利”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

您再理解下~~~祝您轻松过关~~~



希望可以帮助到您O(∩_∩)O~

有帮助(8) 答案有问题?
辅导课程
2025年税务师课程
辅导图书
2025年税务师图书

我们已经收到您的反馈

确定